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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监督与公示制度

 

 

    一、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,各病区设有意见簿。

    二、建立“医院领导与有关单位领导联系”制度,听取和了解有关单位领导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 三、医院每月在门诊、病区向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,进行满意度调查,调查结果与奖惩挂钩。

    四、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,每半年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,征求意见。

    五、医院每季度、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。

 六、实施下列公开制度:

    1、上岗人员穿工作服、佩戴工号牌;

    2、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;

    3、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及便民措施;

    4、公开主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、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;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;

    5、每日向住院病人提供收费清单;

    6、向出院病人提供明细结帐单;

    7、公开专家门诊的时间、挂号费标准及专家的姓名、职称、专长等;

    8、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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